木托盤工廠標準化尺寸,在合作叉車做周轉的過程中,應注重托盤的額外載荷。一般來說,木托盤的額外動載不越2噸。有時,托盤在碼垛運用中,操作工人會為了進步工作效率,將碼垛好的貨品直接由底部的托盤挑取,這樣之前的動載加倍了。實踐證明,載是降低托盤使用次數的直接元兇巨惡。
從某種意義上講,托盤的標準化,不單單是托盤租賃、托盤流通和循環使用的前提,也是實現裝卸搬運、包裝、運輸和保管作業機械化,自動化的決定因素,沒有托盤規格尺寸的統一和以托盤為基礎的相關設施、設備、裝置、工具等的系列化標準只能做到局部物流的合理化,難以達到整體物流的合理化。
在托盤尺寸標準化方面,早在1947年瑞典就率先推出了托盤標準,1961年際標準化組織頒布了ISO/R198托盤標準,建議采用0.8m×1.2m、0.8m×1m、1m×1.2m 3種尺寸;1963年頒布ISO/R329托盤標準,增加了1.2m×1.6m、1.2m×1.8m兩種尺寸;1971年又頒布了ISO/TC51托盤標準,增加了0.8m×1.1m、0.9m×1.1m、1.1m×1.1m 3種尺寸,后來,ISO/TC51又決定取消ISO/R198和ISO/329,建議由0.8m×1.2m、1m×1.2m、1.016m×1.219m 3種尺寸替代。
截止1997年,1.140m×1.140m、0.8m×1.2m、1m×1.2m、1.1m×1.1m、1.016m×1.219m、1.140m×1.140m尺寸均被際準標化組織(ISO)所認可。關于托盤的際標準,目前際標準化組織還在討論修改之中。